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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

2014年05月14日 16:10:18 访问量:333

通    知

 

通州区各小学:

    依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整合课程改革表彰项目的通知》(京教基[2010]15号)的精神,北京市将开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,请各小学于530之前上交学校2013~2014学年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总结。同时推荐一位领导或教师撰写个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践总结,按要求填写《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将择优推荐为市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单位和个人总结材料电子版发到:guihuaguanl****@126.com,纸质版一份上交到教科研部A22.

 

 

参评总结材料要求如下:

1.参评总结材料要依据北京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,实事求是地反映2013-2014学年度单位或个人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。

(1)先进单位材料(写清联系人和联系电话)

从区域、学校、年级、班级等层面,围绕评价的规划设计、机制建设、组织管理、协调指导等方面,重点总结推进举措、取得的成效、创新点、反思和体会等内容。

     (2)先进个人材料

任课教师——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学科特点,围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,重点总结评价内容选定、实施过程、取得的成效、创新点、反思和体会等内容。

班主任——在教育管理过程中,围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定位、班级组织指导、班主任评语等方面,选择某一个或者几个主题重点总结实施策略、取得的成效、创新点、反思和体会等内容。

组织管理者——学校领导、区县人员、技术人员、教务人员等围绕如何组织、指导和协调教师、学生和家长等参与评价的角度,重点总结实施策略、取得的成效、创新点、反思和体会等内容。

2.参评材料形式:总结、案例等。

3.参评材料字数及格式:3000~5000字。文中引文必须注明出处,页面设置一律用A4,标题字体用三号楷体加粗,正文字体用小四号宋体,行距20磅。

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联系人:高海燕

联系电话:5211 3022   131****546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  教科研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513

编辑:朱云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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